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廿一日表示,依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廣告物應經主管機關審查許可後,始得設置。此外,建管處以透過網路依簡化程序線上申辦,這種更簡便快速的方式,方便市民申請小型招牌廣告許可;自去年實施以來已有二六九件廣告物透過簡化流程申請許可,佔總年度小型招牌廣告物核准許可證總件數卅%。
建管處指出,依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其中正面式招牌廣告縱長逾二公尺、側懸式招牌廣告縱長逾六公尺、空地樹立廣告高度逾六公尺、屋頂樹立廣告高度逾三公尺者均屬大型廣告物,設置前應申請雜項執照,違反規定者將依建築法處新台幣四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其餘廣告物依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各商家於設置招牌前皆應申請許可,並注意相關申請規定,不要擅設廣告物,以免觸法。
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考量商家為宣傳、行銷和營業等目的,對於招牌有設置必要及迫切需求,台北市建管處將廣告物申請e化並結合廣告物標準圖說,讓廣告物的設置規定更加淺顯易懂且簡化申請流程。建管處訂定「台北市小型招牌廣告簡化許可作業程序」自去年一月一日起開始生效實施,透過北市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於關鍵字搜尋「台北市小型招牌廣告簡化許可申請」即可透過網路依簡化程序線上申辦,通過申請者若無紙本許可證需求,可以簡訊方式通知,並免繳納規費。
「台北市小型招牌廣告簡化許可申請」以更簡便快速的方式,方便市民申請小型招牌廣告許可。自去年實施以來已有二六九件廣告物透過簡化流程申請許可,佔總年度小型招牌廣告物核准許可證總件數卅%,由於簡化申請程序大幅提升商家的申請意願,成功促進台北市廣告物申請率,城市打造優良市容,商家達到宣傳目的,共創雙贏局面。線上辦理相關資訊文件,可至北市建管處官網首頁>公寓大廈廣告物>招牌廣告管理或檔案下載>申請書下載>公寓大廈科查尋,民眾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