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人員至出租套房大樓展開消防安檢,並強制設住警器。(消防局提供)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中市6日發生出租套房大樓大火造成6人死亡,台南市消防局為防範未然,7日起針對轄區內出租套房大樓展開稽查, 加強消防檢查與宣導訪視,並以大學校園附近寄宿舍為優先。
消防局說,台南市目前列管寄宿舍(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出租套房)等類似場所計有466家,針對消防安全,各相關局處橫向聯合稽查外,並每2年至少進行清查一次,要求業者每年針對其場所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維護及提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消防人員至出租套房大樓展開消防安檢,並強制設住警器。(消防局提供)
第六大隊大隊長邱淵明表示,台南市消防局為保障民眾租賃房屋安全,2019年起實施 「出租住宅場所」,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依據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住宅管理權人若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民眾如發現房東未裝設住警器,可要求房東依法設置,如房東仍不設置,可打119向消防局或逕向消防分隊反應,消防局將派員前往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