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男子林秉樞被控涉施暴民進黨籍立委高嘉瑜案,新北地檢署一月依傷害等罪嫌起訴並還押;林男另被控傳送前女友裸露下體猥褻照給李姓友人,涉嫌散布猥褻物品等,檢方二十五日偵結,認為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林秉樞涉嫌對高嘉瑜施暴案,新北地檢署一月間起訴後,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指控林男將其前某女友裸露下體的猥褻照三張,去年十一月二日透過LINE傳送給李姓友人觀看,涉嫌散布猥褻物品及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物品罪嫌。
林秉樞在檢方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照片是前女友交往時傳給他的,他僅轉傳給李姓友人一個人,絕對沒有傳給其他人。
全案昨天日偵結,檢方認為,林秉樞沒有將照片傳給不特定或特定多數人觀覽,不屬於散布行為;且他把照片傳給李姓友人,也不能認定其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照。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夠林秉樞有何不法,應認其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