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憲兵安姓下士晚間訊後 ,檢方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區廿六日上午爆發隨機攻擊事件,現役憲兵安姓下士於酒後失控出手攻擊路邊停等紅燈的陳姓女童,更出手攻擊保護孩子的陳女母親,安男被捕後即依傷害、兒少法送辦,檢方同日晚間訊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地院廿六日晚間表示,安姓被告經訊問後坦承涉案,台南地院認安男涉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傷害罪嫌,嫌疑重大,審酌安男涉嫌傷害兩人,無視法紀,不尊重他人權益,於爛醉後,公然於市街上,恃強凌弱、欺負幼子女,多次暴行,情緒控管不佳,極易對於他人造成傷害,有事實足認為安男有反覆實施同一之傷害犯罪之虞。
法官審酌若讓安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均不足以確保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若不予羈押,國家追訴及刑罰權即有難以實現之危險,亦無法預防同一犯罪之發生。且參酌被告所涉傷害等罪嫌,危害社會治安,妨害社會安寧,被害人受害不小,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