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等人遭檢舉疑接受中共國台辦資助,來台發展組織涉犯國安法,台北地檢署五日偵結,認定同心會副會長李有明、會員蕭勤及抗日協會理事長鄭建炘三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周慶峻於偵查期間過世也依法不起訴。
至於同案被告同心會秘書長張秀葉及負責該會財務的周慶峻妻子林明美二人,因已潛逃中國大陸已發布通緝。
檢調查出,周慶峻與妻子於民國一00年間前往中國湖北省當陽市投資人民幣二十萬元開設魚塘,成立湖北同心聯發農業綜合開發公司,之後開始接受國台辦政黨局等多個台辦系統資助,提供周男珠海免費土地從事養殖、農林事業,並指示廠商與之交易,使其公司收入頗豐。
周男後來同意接受台辦各單位資助,在台成立愛國同心會替中共發聲、對抗法輪功、台獨等運動。自一0八年起,周男夫婦每次自中國大陸返台,都會帶美金一萬元及人民幣二萬元入境,按月支付十萬元給張秀葉供會務使用,並多次接受招待赴陸旅遊。
張秀葉供稱,愛國同心會與各台辦的接觸,完全由周慶峻負責,周妻則負責管錢,其他人都只是掛名幹部,實際核心就是周男夫婦與她,自己則聽命行事,未與中國大陸接觸。
檢方認為,蕭、李、鄭等人並未受周男指示發展組織,難認觸犯國安法,僅單純加入組織、赴陸參加海峽論、接受陸方招待或蒐集民運人士行蹤,不在處罰範圍內,周男因於去年六月死亡,因此將四人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