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真詐騙 林口警民合作逮車手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林口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林口警分局24日晚間20時許,破獲一起詐欺案,並成功逮捕一名鄭姓(男、79年次)詐欺車手,有效打擊詐騙集團,保護民眾財產安全。 (林口警分局提供) 林口警分局指出,本案係以假投資為幌子的詐騙,被害人起初於臉書上看到詐騙集團的廣告後,點擊並加入了一個投資股票群組,裡面有專業的老師解析股票市場,聲稱可以短期內獲取高額收益,被害人因而聽信並下載詐團所創設的投資APP,起初帳面數字顯示獲取高額報酬,誘使加碼後,再以被害人操作錯誤導致虧損,需補足20萬元資金缺口方可由專業老師代為操盤,被害人警覺有異因而報警。 林口警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後,便請被害人合作,指導應對方式佯裝配合,約定24日晚間20時許在咖啡廳內面交20萬元,員警喬裝成客人埋伏在側,待鄭姓車手一取款,便壓制在地當場逮捕,並查扣了2支手機及偽造的買賣合約書等證物,全案偵詢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偵辦,後續將持續向上溯源,追緝主嫌。 (林口警分局提供) 林口警分局呼籲,民眾提高警覺,特別是網路上的投資廣告。詐騙集團利用網路平台,以各種手法誘騙民眾進行投資,並以誇大不實的噱頭來吸引投資者,為了保護自身財產安全,切勿輕易相信來源不明投資管道,投資務必選擇有政府立案之商家,保障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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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千元鈔掉滿地 金山警利用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找到失主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https://www.cdns.com.tw/wp-content/uploads/2023/05/38e24032-ddd8-4dec-bcd9-c91b9700bc31.mp4 金山警分局萬里分駐所昨(26)日下午16時許接獲熱心民眾報案,一名男子騎乘機車在基隆市區疑似因路面坑洞顛頗,從其外套口袋中掉落多張千元紙鈔。萬里所員警莊育承立即調閱監視器,確認為萬里區的計程車行,隨即通知計程車駕駛與失主辦理發還。 (金山警分局提供) 金山警分局指出,據報案民眾指稱該名機車駕駛遺失鈔票的當下,本來打算迴轉幫他撿取鈔票,回到遺失地卻發現有一名計程車司機已拾起並離開現場。萬里所值班警員莊育承經比對路口監視器確認該部計程車為萬里本地計程車行的童姓司機,經通知童姓司機也表示當時確實有幫忙撿回鈔票,但因正在載客,於工作結束後就立即至萬里所交付其拾獲之千元紙鈔共1萬1千元整。隨後警方透過機車車號連繫陳姓失主(男性,51年次),陳民此時才驚覺口袋中的錢財不翼而飛。 (金山警分局提供) 金山警分局表示,陳姓失主對萬里所員警在其發現錢財遺失前就尋獲的超高效率讚譽有加,也請警方代為轉達第一時間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的熱心民眾,以及拾金不昧的童姓駕駛深深的感謝之意。 (金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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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鬧車手荒 向中南部調人手北上 板警設局逮人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https://www.cdns.com.tw/wp-content/uploads/2023/05/706799473.054726.mp4 一名63歲婦人早期在臺北市中央市場從事魚市場大批發生意,因疫情因素,市場客源斷涯式的縮減,礙於房租每月10餘萬的壓力入不敷出,因此提早退休在家並了解投資途徑,由於群組訊息出現優質投資廣告,在不明公司真偽的情況下,進行了多筆投資,在她要取回投資營利時,卻發覺無法出金才驚覺可疑,而後到板橋警分局沙崙派出所諮詢,經豐富查緝經驗的副所長戴明剛向其說明投資詐騙的手法,因此就完全配合警方誘捕詐騙集團行動。 https://www.cdns.com.tw/wp-content/uploads/2023/05/706798949.249037.mp4 板橋警分局指出,據悉,詐騙集團原本催她繳款催的很急,經警方協助籌得新臺幣230萬元後回報詐騙集團,因當時已傍晚時分,換成詐騙集團誆稱被害人約定收款的時間,可能約定太臨時了,且當時專員都有事情外出了,以致從傍晚5時多延遲至晚上11時才能來取款,然警方經驗研析,詐騙集團可能北部已經找不到車手,需從中南部調人來取款,要被害人稍有耐心,在等待4-5個鐘頭就能幫她討回公道,其間被害人仍持續與詐騙集團保持良好的互動對應。 (板橋警分局提供) 板橋警分局提到,當晚10時20分許車手終依約定前來,並有一名監控的把風人員,殊不知他們取款地點,埋伏員警早已融入該公園周邊及超商的環境內一個多小時,終於見車手與被害人交付款項與收據後,證實為車手立即收網逮人,當時在現場道路的另一面的公園內監管把風人員看到有員警巡邏經過,一時緊張想快速逃離,旁側埋伏員警見其急欲離開的驚慌樣,確定其應為詐欺集團成員無誤,立即攔查表明警察身分,現場查獲被害人現金230萬、車手開立書寫的收據、車手及把風持用之行動電話手機,依法宣告逮捕。 (板橋警分局提供) 板橋警分局表示,警方調查,該名蔣姓車手(男、30歲)來自臺中、尤姓(男、19歲)監控手來自屏東,他們都是搭乘高鐵到板橋作案,再與集團算收取金額比例百分之1.5為酬勞,當時他們都因工作輕鬆酬勞優渥而選擇擔任車手及把風的工作,為求輕鬆高報酬的美好謊言,而斷送了自身的前途,更有長期的牢獄刑罰等著他們。 板橋警分局長黃南山呼籲,市民朋友在投資理財時,建議審慎評估多方查證,才能避免自己被騙損失財物勞神傷財,若感覺有異時要即時停止,找警政單位做諮詢,員警會依經驗與前例提出良善的建議與作法,保障民眾身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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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查駕車抽菸 蘆洲查獲通緝犯及毒品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蘆洲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三民所警員林宏勳、范峻綱、林德龍24日凌晨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於蘆洲區三民、民族路口見一自小客車駕駛行車時有抽菸情形,將其攔停盤查,經查發現該高姓駕駛(男、29歲)駕照已被註銷,另盤查車內另外三人時,查獲其中一人為新北地檢、地院發布之通緝犯並查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一包,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案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蘆洲警分局提供) 蘆洲警分局指出,過程中,車上4名乘客推託且不配合出示身分,經查發現該駕駛高男駕照已遭註銷,遂警方依警職法第八條強制其下車接受稽查。後檢查同車友人發現,一名男子身分說詞反覆且謊報他人身分,欲將其帶返勤務處所查證身分時,才坦承為身分為姓吳(男,43歲)是新北地檢發布之毒品通緝、殺人未遂通緝及地院發布之毒品通緝犯。經附帶搜索發現同車女性友人賴姓女子(47歲)口袋藏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總毛重17.7公克)及汽車內部放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吸管一支。警方連同另一名杜姓女子(35歲)帶返勤務處所偵辦。 (蘆洲警分局提供) 蘆洲警分局表示,該高姓駕駛執照註銷,立即依警職法第八條要求其下車受檢並開立罰單,另將吳男、賴女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蘆洲警分局提供) 蘆洲警分局呼籲,吸毒害人害己,切勿因一時好奇嘗試毒品,以免悔恨終身,造成不可挽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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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人行環境改造工作坊即日起報名 街道設計派對揪你玩起來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將於6月10日在蘆洲國小周邊辦理蘆洲人行環境改造工作坊-「街道設計派對:一起玩、一起走!」,即日起開放報名,熱情邀請在地的親子師生及關心人行環境的朋友一起參與。(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工務局持續推動改善人行環境,6月10日將在蘆洲區蘆洲國小周邊辦理「街道設計派對:一起玩、一起走!」工作坊,以「街道改造模擬」、「我的上學路」、「全齡街道觀察」及「街道遊戲實驗」等別開生面的活動,熱情邀請在地的親子師生及關心人行環境的朋友一起參與。 新北市工務局表示,工務局打造人本交通環境,積極在新北市區各捷運站、校園周邊推動人行環境改善,為了讓民眾能參與城市建設、了解交通環境安全改造的意涵,並配合未來蘆洲核心區域人行環境改造,將於6月10日在蘆洲國小校門周邊舉辦「街道設計派對:一起玩、一起走!」工作坊。 工務局提到,活 當天上、下午分別舉辦兩場主題活動。上午計有「街道改造模擬」、「我的上學路」兩場次;下午還有「全齡街道觀察」、「街道遊戲實驗」等兩場活動,邀請在地蘆洲國小師生參與,同時也熱情邀請在地居民和關心交通安全議題的新北市民共同參與。 工務局提醒,本活動採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6月7日止,請利用以下網址進行報名: https://reurl.cc/KMNX2g 歡迎大小朋友們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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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委辦燈塔泊宿高美燈塔園區旅宿招租

航港局委辦燈塔泊宿高美燈塔園區旅宿招租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委辦燈塔泊宿起手式,高美燈塔園區旅宿招租案上網。 為提升燈塔觀光價值,航港局今年初就宣布位於高美濕地旁,全國唯一橫紋紅白相間、八角形的燈塔-高美燈塔,將規劃為全國第一座提供泊宿服務燈塔。經過縝密規劃並多次徵求旅宿業界意見後,航港局正式辦理「高美燈塔園區公開招租提供旅宿、輕食、賣店、觀覽服務案」的公告,歡迎具有實際經營、管理旅宿業、其他住宿業經驗之優質業者或自然人,於下(六)月八日前向航港局踴躍提案。 航港局表示,高美燈塔園區占地5,957.61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為燈塔用地,燈塔本體及九座附屬建築群為臺中市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計畫已經臺中市政府審查通過,得做輕食、民宿等服務,本次配合燈塔修復再利用工程,整建園區內建物及基礎設施,並透過公開招租方式徵求有意參與燈塔活化、發掘燈塔文史、促進燈塔觀光的優質業者或自然人,參考以往經營與管理旅宿業或其他住宿業的成功經驗,打造全國首座燈塔泊宿園區。 航港局說明指出,本次公開招租案租期為五年,經營良好的業者得優先續租五年,租金底價每月新臺幣2.5萬元,除每月租金外,採變動權利金方式與航港局共享經營成果,權利金底價為月營收60萬元,訂於正式營運後始收取租金及權利金,詳情可至政府採購電子網或航港局官網查閱相關訊息,航港局籲請有意推動新型態燈塔觀光、串聯國際級高美濕地與臺中海線觀光資源,並符合前揭條件的業者於時限內踴躍提案,共同與航港局攜手推動多元燈塔觀光服務、運用創意賦予燈塔新意象,並為中部地區觀光打造新型態。 政府採購電子網 > 查詢服務 > 財物相關 > 財物出租查詢 https://web.pcc.gov.tw/opas/arpam/public/indexArpam 交通部航港局官網 > 訊息發布 > 招標資訊 https://www.motcmpb.gov.tw/Information?siteId=1&nodeId=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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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槍毒終身不得參選

立法院會二十六日表決《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團在議場內舉牌齊呼口號,要求民進黨不要打假球。         (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二十六日通過《選罷法》部分修正條文,明定曾犯「黑金槍毒」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在野黨批修法不符比例原則,且有違憲之虞。 立法院會表決《公職人員選罷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藍綠黨團祭出甲級動員令;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通過行政院版本,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以及曾犯製造、運輸、販售毒品、槍砲與洗錢等「黑金槍毒」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因洗錢案判刑入獄的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政治生命確定終結。陳水扁死諫無效,在野黨也批評修法不尊重委員會討論結果,也不符比例原則,甚至有違憲的爭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排黑條款」在內等多項條文保留,交黨團協商;朝野黨團經討論後,僅第二十六條排黑條款保留,送院會處理。全案二十六日在立法院會處理前,民進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召開黨團會議,研商對策。 立法院會下午處理《選罷法》修法新增「排黑條款」,其中備受爭議的犯《洗錢防制法》判決確定者、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依序表決時力、國民黨、民進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最終以出席八十九人,贊成五十六人、反對三十人、棄權三人,通過民進黨團版本。綠營立委劉櫂豪、余天、楊曜、陳歐珀、邱議瑩及無黨籍黃國書、蘇震清等人未參與表決。 《選罷法》排黑條款三讀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以及曾犯製造、運輸、販售毒品、槍砲及洗錢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陳水扁日前表示,不要將犯洗錢罪定讞納入終身不得參選的範圍,揚言要為此「死諫」,但最終仍被納入。 三讀條文也規定,以散布、播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領銜人本人的深度偽造聲音、影像、電磁紀錄,犯選舉罷免誹謗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意圖營利,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當事人於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投票日前一天止,知有於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刊播其本人的深度偽造聲音、影像,得填具申請書表並繳納費用,向警察機關申請鑑識。 另外,曾犯「搓圓仔湯」罪、包攬賄選罪、地方民意機關正副首長選舉賄選罪等,以及曾犯《刑法》加重詐欺罪、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曾犯貪汙罪等,經有罪判決確定,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這次修法也擴大政黨連坐處罰規範。三讀條文規定,獲黨內提名的參選人犯「搓圓仔湯」罪,以及政黨推薦候選人加害其他獲政黨黨內提名參選人,視情節罰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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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黑審查白忙 在野批綠傲慢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擬新增「排黑條款」,朝野皆提出修正動議,國民黨跟時力提案表決時直接皆遭到民進黨團封殺,在野立委批評,民進黨直接否定委員會討論七次後的修法版本展現執政傲慢,就是要「貫徹賴清德意志」,綜觀政院版本,大開民主倒車,不但修法無限上綱,不符合無罪推定、比例原則,甚至剝奪更生人權益,有些罪名輕微到不行,卻連里長、村長都終身不得參選。 國民黨立委、內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表示,民進黨直接否定委員會討論七次後的修法版本,充分展現執政傲慢、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一言堂」的立法,難怪有民進黨委員也說,「委員會審查都沒用、根本就是傻子」。 陳玉珍表示,民進黨二0一六年提出新國會改革宣言,稱應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強調委員會專業審查重要性,但這次選罷法修法三月起內政委員會各黨派充分討論,達成包括以刑度限制參政權等的初步共識,卻在二十五日朝野協商時,遭民進黨團幹部直接否定。 陳玉珍批評,協商的民進黨團代表從來沒實質參與討論,讓委員會的努力審查淪為過水,全部都是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說了算,民進黨倡議多年的委員會中心主義淪為笑話,當年高喊要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的民進黨,綠色雙標紀錄也再添一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表示,國民黨提出修法加嚴版本,顯示排黑決心,但也如預期,民進黨以人數和黨紀表決通過自家版本,內容和原本委員會討論的不同,就是要「貫徹賴清德意志」。 曾銘宗說,政院版本基本上國民黨團都支持,感謝民進黨贊同國民黨團想法,增列曾犯詐欺罪也不得登記參選,但遺憾的是,另一條犯性侵罪也不得參選的條文,被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否決不敢跟進。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說,政院版本非常荒唐、離譜,大開民主倒車,排黑條款中的毒品、槍砲等條例,有多少罪名輕微到不行,例如種植大麻種子可能只會被判緩刑,卻連里長、村長都終身不得參選,真的非常離譜。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修法是否有無限上綱,不符合無罪推定、比例原則,甚至剝奪更生人權益等問題,仍有爭議,民眾黨此次未提出相關修法版本,也未反對修法,但未來執法時是否會有相關爭議,呼籲執法機關應及早因應,才能有效落實清廉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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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侯友宜 馬:全黨是後盾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二十六日發臉書透露向前總統馬英九請益,馬英九辦公室隨後也證實並強調,馬英九表達全力支持侯友宜,全黨都將是侯的後盾,大家一起努力,改變不適任的政府,真正守護中華民國。 侯友宜在臉書發文表示親自向馬前總統請益並表示,馬英九總統執政期間,兩岸關係和平穩定,促進了兩岸常態交流,他感謝馬總統和他分享了對台海關係的深入看法,兩人對台灣的和平、繁榮、永續都有著同樣的堅持。 侯友宜強調,國家絕不能被政黨與個人綁架用來擷取個人利益、鞏固權力,卻置國家與人民於險境,中華民國必須走在和平的道路上。「民吾同胞,物吾與也」,重申「以民為天、解民所苦,這是關鍵的時刻,台灣必須改變,需要大家攜手向前行!」 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證實侯友宜的拜訪且兩人深入交換意見,對於中華民國憲法、民主法治的堅持及對台灣人民福祉的堅持,對兩岸和平穩定的堅持,雙方都有高度的共識與信念。 侯友宜獲國民黨徵召參選總統,特地向前總統馬英九請益。(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提供) 不熟陸? 侯:兩岸共打合作過 強調兩岸要在平等、尊嚴、友善下對話交流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針對華府兩岸專家葛來儀稱北京對國民黨徵召總統參選人侯友宜不熟悉,侯友宜廿六日下午出席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四十週年系慶論壇前受訪表示,早期曾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過,最重要的是兩岸要在平等、尊嚴、友善下對話交流,彼此避免誤會、降低衝突,兩岸透過這種方式,好好和平走下去。 至於侯友宜廿七日(今天)將南下高雄參加活動,是否會拜訪黨內大老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侯友宜表示,他的行程是由團隊與黨討論排定,這趟除會與新舊朋友見面外,也不僅是單一的請益之旅,互相交流,重要的是高雄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大家共同面對。 他說,自己是南部孩子,喝台灣水、吃台灣米長大,在南部成長、到北部發展,他對南部有很深的感情,人民最期待的就是和平、安定、繁榮、永續,未來如何讓南部地區更好,會聽大家的聲音。 至於五年前中和九死縱火案被告李國輝在更三審逆轉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引起輿論譁然;媒體詢問若當選總統是否執行死刑!侯友宜表示,社會的基本底線,必須要讓公平正義符合人民期待,若司法判定的結果,與人民的想法有差距,那司法跟人民的距離就會越離越遠,最後就會走不回來了,要捍衛公平正義,必須要保有自己該做的事。他強調,公平正義,絕對要讓被害者與嫌疑犯能夠符合社會期待,「該做的事就要做」。 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舉辦四十週年系慶論壇邀請侯友宜出席演說,有學生爆料參加者期末成績可多加五分掀起爭議。對此,侯友宜上台演說開頭就問台下學生「有沒有加五分這件事?」引發台下哄堂大笑,他說,淡大學生把加五分議題變成全國議題,「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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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者觀點 〉從德國平等法立法經驗談台灣之反思與作為

■艾立勤(前輔仁聖博敏神學院院長)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已於四月份召開兩場「研議制定平等法」公聽會,會中賴處長已表明,台灣將於二0二四年前將草案送進立法院審議。根據他國經驗得知,各國在通過《平等法∕反歧視法》之後,皆易發生動輒提告的訴訟案件,已為人民與宗教界帶來太多困擾和侵害自由與權利的情形。正如二0二二年十二月行政院舉辦的「平等法的國際視野與立法展望」學術研討會上,學者也指出《平等法》與「宗教自由權利」之間是有所衝突的。法務部委託中研院研究並提出《平等法》草案的寫成,乃參酌了四個國家:加拿大、瑞典、英國、德國。其中,對於宗教及其相關慈善等機構的運作,英、德兩國都容許差別待遇的存在,德國甚至條列出「宗教條款」為宗教自由保留了餘地,值得台灣借鏡。  一、德國制定平等法的背景 德國於二00一年開始,因歐盟的指令,多次提出草案,然而因爭議過大,遲遲未通過立法。最後,歐盟啟動強制金程序,對德國政府產生急迫性壓力,儘管仍有反對意見,德國政府最終於二00六年提出《一般待遇平等法(AGG)》並通過立法。 (資料來源:法務部委託研究案〈我國是否應制訂綜合性反歧視法及立法建議〉p.114-116)  二、德國對平等法的反省 德國二位法學者對該國二00六年制定的《一般平等待遇法(AGG)》的批評是,該法實為對人民言行的動機審查。學者Sacker指出,任何人若是能回想起雅各賓黨、納粹第三帝國的恐怖統治,「…將立即產生感受上的不自由、以及在公共場合的言論必須要戒慎恐懼的感覺…必然會反對」。學者Adomeit甚至說:「這建立在動機審查的法案上的機構,除了作為一個審核動機的警察之外,並沒有其他的功能。」 (資料來源:〈對性別平等法制的幾個反省─從宗教自由的觀點談起〉p.2-3) 「二00九年四月二日,歐州議會決定『加強反歧視指令』,直至二0一八年,這個指令未能強制執行的唯一原因是,德國一直拒絕批准它。德國保守黨派拒絕批准的理由是:因為他們擔心這個反歧視官僚體系會過度擴張,因為這個體系是新的監控系統。」 (資料來源:Gabriele Kuby, The Global Sexual Revolution: Destruction of Freedom in the Name of Freedom)  三、法務部委託中研院研究並提出的《平等法》草案 學者廖元豪法學教授呼籲台灣政府「綜合性平等法莫將自由當歧視」,「…它還會超越『就業』,而去規範其他各種社會交易、活動,如:教育、出租房屋、餐飲服務、金融借貸、場地借用,甚至社團組成等,都可能要小心不要『歧視』。而且這個法所欲規範的對象也不限於公權力主體,更涵蓋絕大部分的私人行為。如果參照法務部曾經做過的委託研究,平等法還可能包括對『仇恨言論』的管制,那就更是包山包海了。」 (資料來源:〈綜合性平等法莫將自由當歧視〉,中國時報2022-12-17) 學者林更盛法學教授的反省是:「過度擴張平等原則的適用、甚至到大部分的私人法律關係,可能造成國家對私人間法律關係的普遍監督,從而根本地改變我們現今對國家的理解:國家將從作為只是諸多社會團體當中的一個,轉變成為無所不包、至大無外的、唯一且最高的團體,而且法律與道德的分界將漸趨模糊。如此一來,人民的自由終將消失殆盡。」 (資料來源:〈對性別平等法制的幾個反省─從宗教自由的觀點談起〉p.2)  四、借鏡德國的措施 中研院平等法草案的四個參酌國中,為何德國普遍侵害人民權利的案例較少?這是因為該國採取了降低社會動盪的一些措施。儘管這些措施牴觸了歐盟的指令,德國還是在《一般平等待遇法(AGG)》中,將禁止歧視的特徵限制為以下幾種:「種族或民族本源、性別、宗教或世界觀、身心障礙、年齡、性傾向」,並未如他國擴及至性別重置(即變性手術)、性別認同或表現、或跨性別認同或表現等。除此之外,還「…增加了教會條款(Kirchenklausel,§9AGG)、刪除強制締約、限制團體訴訟的權利(Verbandsklagerecht)…」等。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權處「研議制定平等法」(北部)公聽會會議資訊;法務部委託研究案〈我國是否應制訂綜合性反歧視法及立法建議〉p. 116) 在此,我們還應該注意到《一般平等待遇法(AGG)》有幾個例外條款,例如:家人間的豁免、職業上的豁免、教會條款等。法務部委託中研院研究所提出的《平等法》草案雖也參考德國法律,但卻完全沒有參考「例外情形」這個部分。在此簡述AGG關於「例外情形」的部分內容,如下:(1)AGG第十九條第四項:民法中關於禁止歧視「不適用於家庭法(family law)和繼承法(the law of succession)產生的義務。」 (2)AGG第八條「基於職業要求的允許差別待遇」。 (3)AGG第九條「基於宗教或信仰而允許的差別待遇」。第一項,……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宗教團體的雇員、其附屬設施(無論其法律形式如何)或共同承諾去實踐某一宗教或信仰的組織機構而所行之差別待遇,不應構成歧視……,其中宗教團體(religious community)是廣義的,包含了教堂以及宗教辦的學校、醫院或慈善機構等等。 (資料來源:General Act on Equal Treatment in Germany) 在國際社會施予台灣高度的立法壓力之下,德國的立法經驗值得取經與效法。期望台灣政府嚴正看待,多多研究與採用。 總之,無論如何,一個民主國家的法律制定應該朝向以「減少擾民、穩定社會、尊重宗教」的方向來走,若不以「以民為本」的憲法精神為原則,那麼,民主變質,恐非全民之福。「民主已成為臺灣人民的DNA」,所以,如同蔡總統二0一八年引用美國雷根總統名言時表示,「任何事情都可以談,但自由和未來不能被妥協」,相信這也正是台灣人民此時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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