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灣人行用路環境屢遭國外報導為行人地獄,為擺脫此一惡名,行政院院會於五月五日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運用科技執法做為執法重點,院長陳建仁為了解科技執法現況,在一日由交通部長王國材、警政署長黃明昭、台北市警察局及交通局陪同視察台北市科技執法執行成效,會後陳建仁肯定北市科技執法成良好。
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台北市目前已啟用三十四處科技執法,其中區間平均速率二處、高架道路多功能二處、路口多功能二十一處、違規停車九處;啟用後交通違規大幅降低百分之九十五點五,有效嚇阻違規,降低攔檢風險與警力負擔。
為持續推動執法科技化,警察局於一一二年規劃建置四處路口科技執法,分別為民權東路與舊宗路口、忠孝東路與敦化南路口、港墘路與堤頂大道口及南京東路與建國北路口。
台北市警局表示「執法只是手段,安全才是我們的目的」,科技執法的目的為促進交通安全、順暢、維護救護通道及節省警力,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一同維護用路秩序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