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民眾黨中評會十九日決議,依黨內廉政準則給予暫停黨權處分,在判決確定無罪以前,不得聲請恢復黨權,而根據黨內廉政準則,一旦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就會開除黨籍。
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十九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中評會經主動調查釐清,十九日開會決議,依照廉政準則規範予以暫停黨權處分。依據廉政準則,若黨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經檢察機關起訴者,應予暫停黨權處分;若因犯貪污治罪條例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者,應予開除黨籍,受處分人執行徒刑期間不得回復黨籍。
不過,廉政準則也規定,因犯貪污治罪條例受暫停黨權、開除黨籍處分者,於判決確定無罪後,受處分人得向中評會聲請恢復黨權或黨籍。
至於高虹安遭暫停黨權後,未來將喪失哪些權利,李頂立表示,例如擔任各級黨職、黨內選舉及被選舉權,被停權後就無法行使相關權利。雖然高虹安日前已向中央委員會請假,但停權效力也包含中央委員職權。
李頂立強調,民眾黨對廉政的態度不會妥協,從過去在台北市府時期到現在的民眾黨公職都有嚴格要求,「柯文哲的態度跟過去一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李頂立指出,高虹安雖遭暫停黨權,依舊是民眾黨重要的公職,柯文哲及民眾黨仍支持高虹安在司法程序中提出有力證據,並捍衛自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