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新國會本週四報到,連任成功的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林思銘和新科立委張智倫,三十日在立法院召開「提預算法修正案!終結濫用特別預算!」記者會,宣示為了避免近年來編列特別預算常態化,嚴重破壞財政紀律和預算整體性,將於新會期共同提出預算法修正案,矯正這項亂象。
根據現行預算法八十三條規定,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第一款)、國家經濟重大變故(第二款)、重大災變(第三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第四款)等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林思銘直言,監察院在二0二一年調查報告中指出,特別預算確有常態化的現象,還表示行政部門「未嚴格限制特別預算編列要件」,以及「有特別預算浮編,破壞正常預算體制之情事」等。
王鴻薇等人宣示,新國會上路後將共同提案修正預算法,刪除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之特別預算提出理由,因為這項條文成為濫用特別預算方便之門,如果浮濫編列特別預算,破壞預算整體性及財政紀律,規避應有的監督,結果是債留子孫,相當不負責任。。
王鴻薇主張,提預算法修法,目的在避免利用特別預算方便之門,巧立名目破壞正常預算體制,甚至作為綁樁之用。她強調,提案修法只是針對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的第四款,至於第一款至第三款還是維持原條文,包括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等,政府要用特別預算處理都沒有問題。
張智倫指出,自己過去是會計師,特別預算中很多支出應依法編列在年度總預算,才能受到預算相關法令監督,希望不要利用特別預算編列規避舉債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