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五月報稅季又到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五月三十一日前完成一一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退稅案件,並符合條件者將列入第一批退稅範圍,優先在七月三十一日領到退稅款。
南區國稅局表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將列入第一批退稅範圍:一、五月三十一日前以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二、五月三十一日前以稅額試算利用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確認:電話語音回復僅限納稅義務人於一一一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成功完成辦理繳(退)稅,且一一二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三、五月十日前向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之案件。
該局說明,符合第一批退稅案件,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時如填妥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號者,退稅款在七月三十一日即會直撥入帳;未提供存款帳號者,國稅局會在同日寄出退稅憑單。
該局特別提醒,今年五月申報期間採用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方式之退稅案件,列為第二批退稅,必須等到今年十月三十一日才退稅,建議習慣使用該兩種方式辦理結算申報的民眾,今年改以網路或手機報稅,可以提早拿到退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