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高中一一三學年度學生社團迎新博覽會。(台北市教育局提供)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教育局二十九日表示,高中職社團活動是學生進行自主學習與跨域學習的重要管道,為維護學生社團品質,北市訂定《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作為各校指導學生社團活動依據,確保外聘社團老師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等規範,防堵狼師入校園。
社團活動是以學生為主體,學生可以自主規劃運作社團活動。高中職學校社團教師以校內教師為優先,隨著社團活動形式的多元發展,並提供學生所需的資源,許多社團都規劃聘任校外的專業教師指導學生,惟外聘社團教師若無教師身分,不受教師法的拘束。
教育局為強化學生社團活動品質及安全,本次修法特別增訂「外聘社團活動指導教師聘用前切結書」,比照學校聘用正式老師流程,讓學校在聘任外聘社團教師、教練前,除了透過「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查詢外聘社團教師、教練未涉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情事。
並請外聘教師切結亦無因前揭情事受調查,如有隱匿或虛偽陳述的情形,學校也可依據切結書立即終止現有契約關係,即時保障學生受教權益,並為台北市學生社團活動營造一個安全可靠的學習環境。
教育局表示,期望提升學生社團活動的自主性與安全性,同時鼓勵更多學生積極參與社團,發展多元興趣與能力,並促使高中職學生全方位成長,推廣全人教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