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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酒醉狂撥294通110 挨罰1萬元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常酒醉就亂打一一0報案電話,警方多次到場他行為脫序、拒絕提供報案證據,被警方開立勸導告誡通知也不理,持續亂打電話占線,經統計去年、今年一共打了二百九十四通,法院以他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勸阻不聽,裁罰他一萬元罰鍰,可抗告。
警方查,林男今年三月四日疑似酒醉,在家連續撥打一一0報案電話多達十三通,警方到場時林又酒醉行為脫序,警方隔天再次到林住處確認,並要求他提供報案內容相關證據也被拒絕。
經警方統計,林男除了五月四日撥打十三通報案電話,去年整年度更是撥打高達二百八十一通,且均查無報案事證,警方去年九月十一日也已經製發勸導告誡通知單給他,但林仍屢勸不聽繼續亂打電話佔線,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送裁罰。
台中地院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第四款規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法院根據台中和平警分局、台中市警局勤務中心受理一一0報案紀錄統計等,確認林男一年多來無故撥打報案電話多達二百九十四通,經勸阻不聽,裁定罰他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