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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涉貪洩密 一巡佐記過免職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員警涉貪洩密案,新北地檢署五月八日晚間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察局及海山分局等單位,針對江翠及文聖派出所進行搜索,共帶回六名涉案員警。其中陳姓巡佐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由檢察官複訊後,十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海山分局立即召開考績會作成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核予陳姓巡佐記二大過免職。

另外,林姓警員涉犯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經新北地檢署諭令十五萬元交保;莊姓巡佐、張姓警員非因公不當查詢個資,經新北地檢署諭令三萬元交保,蕭姓警員及許姓警員則無保請回。

海山分局表示,陳姓巡佐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從嚴議處,記二大過免職;林姓警員多次參與賭博,涉犯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核予記一大過及記過二次處分;其餘四名員警行為是否屬公務查詢範疇,將秉持勿枉勿縱精神,視司法偵審結果,再行議處。此外,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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