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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擬修正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台中捷運列車在去年五月撞上工地掉落軌道的吊臂,造成一死十五傷的事故,基於公共安全,避免意外重演,交通部二十四日預告《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修正草案,規定沿捷運路段高空吊掛,須提安全影響評估報告,預計最快下半年發文地方政府實施。

交通部表示,根據目前的《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沿捷運路段的建案,只規定提出開挖施工對捷運設施的安全影響評估報告,因此,基於公共安全,宜強化防護捷運沿線兩側高架路段捷運設施的高空吊掛作業監督管理作為,及建立巡查機制。修正草案增訂高空吊掛作業也應提出安全影響評估報告。

同時,交通部也增訂施工計畫應載明高空吊掛作業行為的區域範圍以及與捷運設施相關的位置、內容、時間、機具及安全防護措施等資料。

此外,交通部表示,考量捷運工程實務上由地方政府捷運局等機關主辦,將捷運工程建設機構文字酌修為「捷運工程建設機關(構)」,以保持執行單位彈性;並增訂捷運工程建設機關及捷運營運機構,應訂定本辦法劃定之禁建、限建範圍之巡查項目、頻率及基準,並且適時建立聯合稽查機制,辦理定期巡查。

鑑於全國各捷運系統環境條件有別,交通部也增訂審查作業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相關法規將預告六十天蒐集各界意見,最快今年下半年可發文地方政府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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