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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官BMI超標竄改體檢 遭停飛還被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陸軍航空第六0二旅,飛官體格、訓練均受嚴格要求,未料傳出一名蕭姓飛官因身體質量指數(BMI)超標,怕被停飛竟竄改體檢紀錄,曝光後被依軍法、刑法送辦;法院考量他坦承、已遭停飛一年多,依現役軍人犯偽造公文書罪判他八月,緩刑二年,可上訴。
根據空軍官校招生QA,飛行生限制身高一百六十公分至一百九十公分,身體質量指數(BMI)十八至二十八。
起訴書指出,蕭男去年三月二十四日赴國軍醫院體檢,他為避免自己和同袍BMI超過二十八而被停飛,就趁醫護人員不注意時,偷拿對方印章盜蓋在自己和同袍的身高、體重、BMI值、體脂率等欄位,並填寫數據,假冒是由醫護人員填載,醫護察覺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立刻曝光。
台中地院審酌,蕭犯罪動機是因怕自己、同袍的BMI值超標,而遭單位管制停飛減少飛行加給,但就他偽造自己體格檢查記錄表部分,其尚未實際向軍方提出就被發現,且蕭案發後經航醫官判定符合停止飛訓任務標準,建議停飛,並經旅長去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停飛管制,直到今年四月審理期間仍在停飛管制狀態,至於偽造同袍體格檢查紀錄表,僅盜蓋對方印章尚未填寫數值,認定他犯罪所生損害輕微,同袍也不追究。
法院說,蕭犯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偽造公文書罪,法定刑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同時考量蕭為避免BMI超標遭停飛而少領加給,就偽造公文書,所為實屬不該,但他犯後坦承、情節非重,相較之前飛行加給月入十一萬元,現遭停飛月入剩六萬元,除有妻小還得扶養呈植物人狀態十七年的奶奶。
法官審理後依現役軍人犯偽造公文書罪,判他有期徒刑八月,緩刑二年,交付保護管束,受法治教育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