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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養蜂災農 即起申請救助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縣十九日辦理蜂群(蜜源缺乏)一一三年一至三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公告,符合規定的農民即日起至二十八日(假日照常受理)可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及其他應備文件,向申報及登錄養蜂事實之公所提出申請。

縣府指出,近六年彰化的荔枝、龍眼果農及蜂農成為氣候變遷下的第一批災農,期待中央規劃因應策略,建立高風險受災作物農民的後續輔導機制;彰化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農民可向公所申請受災證明書,核發翌日起十五天內檢附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縣長王惠美提醒農友,近年來天氣異常,所種植的農作物如有災損情況,請先至當地公所通報,縣府在第一時間彙整轄內各鄉鎮市災損情形後,即會邀集台中區改良場、農糧署及公所等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確認災損情形後,立即函報農業部爭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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