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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2御用律師 涉串證竊密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刑大二十六日表示,在偵辦詐欺集團案時,發現詐團不當利用律師接觸偵查卷證,協助製造斷點及切割,有為嫌疑人串證脫罪之嫌,將兩名律師移送法辦。
警方在偵辦詐欺集團案時發現,詐欺集團不當利用律師可在羈押審查程序中接觸偵查卷證,又有權利能律見經法院裁定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的被告,藉以協助詐欺集團上手掌握檢警案件偵辦進度,以製造斷點及切割。警方認為,這些由詐欺集團上手提供給成員的「御用律師團」,儼然成為詐欺產業鏈的一環。
市刑大指出,日前查獲詐騙美加華僑詐欺機房時,即有律師至駐地或地檢署偵查庭自稱為犯嫌親屬或友人所委任,欲陪同偵訊。
警方追查發現,詐團幹部群有「請律師現在去找、有沒有可能已經到地檢」、「律師去了、正在等待情況」等,更從共犯手機內扣得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律師,前往律見遭羈押禁見機房成員時所製作會客資料及犯嫌供述內容,涉案律師顯有利用職務所得知的偵查秘密,為犯罪者串證脫罪之嫌。
全案經蒐證完備後,警方於去年十月二十七日由檢察官率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等單位,持台中地院核發的搜索票,針對涉案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物證後,認為陳姓、紀姓等律師涉嫌違反《個資法》,全案已由檢察官提起公訴並移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