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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核電延役 藍不當煞車皮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為鬆綁核電廠延役的法律限制,國民黨立委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希望讓核二、核三廠在安全無虞下延役。目前藍白黨團態度一致,希望執政黨清楚表態,別把在野黨當煞車皮或炮灰。

包含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邱鎮軍、羅智強、蘇清泉、翁曉玲等人都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鬆綁核電機組必須至少在執照屆滿前五年申請換照的規定,由主管機關審核,在加強檢視核能安全無虞後繼續運轉。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柯志恩預計在七月八日當週擇日排審。

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三十日表示,尊重各委員會召委的排案權力,國民黨團一貫的主張就是支持「以核養綠」,希望發展綠能;而核能是在綠能技術成熟前的過渡,也減少碳排。不過現在看起來,民進黨內部的能源政策充滿矛盾。

洪孟楷指出,不管是黨籍召委排案、黨籍立委提案,都是表達「以核養綠」才能有穩定供電及電價便宜的立場。現在能源問題要怎麼做?執政的民進黨應該清楚表態,國民黨不會貿然或莫名地去當煞車皮,沒有必要非三讀通過不可,「誰當家,誰就應該負全責」。

白營立委吳春城表示,民眾黨的態度明確,在綠能無法彌補電力缺口下,支持核二、核三延役,避免因電力不足衝擊台灣產業。但即使在野黨願意支持,仍需要握有實權的執政黨拿定主意,確定台灣的能源政策到底應該要怎麼走;否則執政的民進黨自己不當一回事,在野黨又何苦跑在前面當炮灰?

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範,核電機組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如果期滿須繼續運轉,必須在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規定,申請換照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五至十五年報請主管機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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