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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暫時處分 黃國昌:不意外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憲法法庭十九日對國會職權修法裁准暫時處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裁定結果雖然遺憾,但並不意外;無論從「受理與否」基準,到「暫時處分」的要件,根本不符要件的暫時處分也准了,憲法法庭必然要接受輿論檢視及民主的歷史審判。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認為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十九日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
黃國昌當天透過臉書表示,對於裁定的結果,雖然遺憾,但老實說,憲法法庭不惜從一開始就自我踐踏正當法律程序,一路急著配合「四箭齊發」的民進黨政府,到現在民進黨發言人吳崢預告憲法法庭將會作出暫時處分,其實結果不令人意外。
黃國昌說,無論從「受理與否」基準,到「暫時處分」的要件,在這個由總統賴清德緊盯、民進黨政府抗拒的國會改革釋憲案中,憲法法庭大幅變更既往建立的審查基準,不該受理的聲請竟然受理,根本不符要件的暫時處分也准了,真的讓人無法理解。
他也質疑,面對已經休會的國會,到底國會職權修法有什麼不可回復的損害,到底有什麼重大公益遭受侵害,又到底有什麼急迫必要性;即使在會期最後一天院會通過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迄今為止都沒有時間表,成立的兩個調查小組亦無運作,調查委員會一提案則馬上被民進黨拉協商,根本還沒成立。
黃國昌指出,作為法律人,他一定尊重憲法法庭的裁定,但憲法法庭的決定也必須接受輿論檢視,更必須接受台灣民主發展的歷史審判。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則表示,「遺憾、不意外」,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最後還是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並強調,調查小組的聽證調查權被暫時凍結,但該做的還是會先做、該追的繼續追,準備解凍後隨時可以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