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改法案暫時處分 學者:大法官心證已成

記者康子仁∕專訪

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遭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罕見的光速做出暫時停止處分,徹底綑綁立委的手腳,無法針對民進黨過去執政的相關弊案展開調查。學者何志勇觀察,根據大法官提出的暫停處分理由,已經可以看出,大法官的心證已成,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註定會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擁有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政治學博士的何志勇,目前在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任教。他表示,根據大法官做出暫時處分的理由,「講得非常重,重到我都覺得已經宣告違憲」。

何志勇分析,大法官提到「權力分立」、「責任政治」和「憲政僵局」這幾個部分,做為裁定暫時處分的理由。但首先應該釐清的是,民進黨認為我國的憲政體制,究竟是總統制,還是雙首長制。如果是總統制,美國的國會就有調查和聽證權,美國總統每年也會發表國情咨文,並不反對國會議員現場提問,甚至還有一位喬治亞州選出的共和黨挺川大將女性眾議員,當場向拜登提問,也獲得回答。如果我國是總統制,當然可以有調查和聽證權。

何志勇認為,如果我國是雙重長制,基於權力分立和責任政治,行政院應該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就輪不到卓榮泰擔任行政院長。大法官用這麼重的理由,否定國會改革最重要的五個內容並做出暫時停止處分,等於已經宣告大法官日後將會做出違憲的決定。

何志勇批評,在憲政僵局方面,更是於法不符。川普在擔任總統時,因為要築牆阻擋非法移民,預算搞不定,陷入政治僵局,在川普任內就發生兩次,歐巴馬、柯林頓和老布希時代,都曾經發生過一、兩次,所以在美國,這是司空見慣的事。

何志勇強調,民主國家最重要的就是權力制衡,而不是各機關一團和氣,如果按照大法官的說法,美國就不是民主國家。

何志勇說,過去長期以來,台灣就是行政權獨大,民進黨應該藉此機會,告訴民眾我國究竟是總統制還是雙首長制。如果是總統制,國會改革法案就不會有問題,美國就是這樣做;如果是雙首長制,應該由國會多數黨組閣,但台灣現在並非如此。

憲法法庭十九日裁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刑法「藐視國會罪」等規定,從當天起暫時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