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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嫌出國避風頭 回國遭逮羈押禁見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一名張姓女子今年三月在通訊軟體LINE加入投資群組,遭詐騙集團以投資股票高獲利之話術詐騙,多次匯款及面交現金,共損失三百八十萬元,詐騙集團再誘使被害人以名下房產抵押借貸,並將四百萬元匯入指定帳戶,得手後再派遣車手至銀行臨櫃取款。新北市刑警大隊獲報後,立即派幹員前往桃園某銀行埋伏,當場逮捕前來取款之林姓車手、林姓假專員、陳姓監控手等三人,並查扣四百萬贓款,及時保住被害人財產。
警方表示,全案經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經擴大追查發現,林姓車手等三人之上游為周嫌,周嫌於網路上招募林姓車手等三人從事詐騙,得手後再給予報酬。周嫌得知三人遭查獲後,立即潛逃至柬埔寨藏匿四個月躲避查緝,今年八月中入境返國,新北刑大接獲入境通知後,立即請航空警察局鎖定周嫌之行蹤,並由新北刑大、航警局臺中分駐所、臺中市豐原分局拘提周嫌到案,全案周嫌等人依涉嫌組織犯罪、詐欺、洗錢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羈押禁見。
警方指出,打詐四法業於今年七月三讀通過並施行,期能強化執法機關針對科技犯罪偵查能量,同時完善洗錢防制法制、斷絕犯罪金流,藉由嚴懲重罰提高詐欺犯罪成本,使詐欺犯罪者斷念回頭,守護民眾個人財產及資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