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訴判比貪汙罪輕 被害父將上訴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新北國中生命案被害者的父親昨天透過視訊對宣判結果大喊不公平,殺人的刑罰還不如貪汙,台灣司法已死。他數度泣不成聲強調,這種判決誰能夠接受,一定會上訴;國教行動聯盟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處理少年事件處理系統結構性問題、擴大曝險少年定義。

楊父針對判決結果首先發表書面聲明指出,此次判決,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年事件處理法太過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行凶少年九年有期徒刑、少女八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汙罪輕,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

他表示,兩人凶殘至極,不知悔改,因為少事法的保護,能夠有機會重返社會,他的兒子卻永遠都沒有任何機會,有誰可以保證加害人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

國教行動聯盟指出,整個少年事件處理系統早已失靈,少年事件處理法於二0一九年修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

國教盟指出,具體問題包括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曝險少年」的輔導範疇。再來是行政輔導效果不彰、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