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前涉佃西重劃區案,郭疑利用高作為白手套索賄一千三百萬元,南檢調查後依借勢借端勒索財物罪起訴,前經台南地院分別裁定郭、高兩人一五0萬元、五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台南地院十四日裁定二人再限制兩人出境、出海八月。
郭信良與高進見去年九月交保後限制出境、出海已一年餘,為確保案件周延進行,台南地院十四日開庭訊問郭、高二人及辯護律師意見後,裁定郭、高自十月十四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相關人等均表示無意見。
台南地院表示,郭、高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所涉分別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罪嫌、刑度非輕,考量重罪常伴有逃亡之高度風險,且參酌二人均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及經濟能力,不能排除二人人脫免追訴、處罰的可能,預期二人規避審判及將來刑罰執行之可能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予以限制出境、出海。
台南地院綜合本案犯罪情節態樣、對社會秩序的危害程度,為確保後續審理、執行,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及兩名被告居住及遷徙自由受限制之程度,裁定自十月十四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部分,全案將預定於十一月一日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