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新冠用藥儲備充足 可用至明年底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委員擔心未來新冠疫情再起,抗病毒藥物儲備不足一事,疾管署21日表示,依據近一年新冠病例全國每月平均就診人次,推估未來疫情就診趨勢,藥物採購儲備量估計足以使用至114年底。

立法院厚生會日前舉辦「後疫情時代新冠防疫政策總檢討」公聽會,會長萬美玲指出,面對明年新冠疫情可能再度爆發,目前儲備的抗病毒藥只有28.2萬人份,憂心難以因應。

對此,疾管署表示,已於今年提前部署編列預算採購儲備充足相關抗病毒藥物,並已完成瑞德西韋共30萬劑(15萬劑為開口合約)、倍拉維共50萬人份(10萬人份為開口合約)及莫納皮拉韋4萬320人分(2萬160人份開口)之採購。

依據近一年新冠病毒感染全國每月平均就診人次,推估未來疫情就診趨勢,藥物採購儲備量估計足以使用至114年底。

疾管署說明,相較於流感抗病毒藥物效期較長(如「克流感」膠囊效期為7年),新冠肺炎抗病毒藥物效期較短,以倍拉維為例,該藥於完成驗收交貨後之有效期限僅能維持約14至18個月,且因新冠肺炎疫情變化極大,無法像流感抗病毒藥物一樣一次性大量採購儲備。

為發揮採購抗病毒藥物最大效益化,避免藥物屆期失效,造成資源浪費,疾管署採用部分數量以開口合約進行採購之較為彈性方式,確保獲得充足在效期內藥物,並能配合疫情變化,適時依需求滾動調整採購數量。

疾管署再次強調,持續與原廠保持密切合作,爭取優先、快速供應藥物,確保民眾用藥需求無虞。

目前國內新冠肺炎抗病毒藥物儲備量充足無虞,亦將持續監測藥物使用情形,視疫情需要評估擴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