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穩定國內用血供需平衡,食藥署最新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放寬捐血者的年齡上下限,讓70歲以上長者、16歲以上未滿17歲者也能夠捐血。
食藥署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修正重點包括:放寬或調整捐血者年齡上限、體重及體溫之規定;增訂蟲媒、食媒、血液傳播相關傳染性疾病、牙科手術及服用抗凝血藥物之應暫緩捐血或不得捐血之情形;酌修捐血量並定明捐血間隔相關規定;酌修文字並於附表之捐血者血液檢驗項目新增核酸檢驗。
在年齡方面,現行規範捐血者必須是「17歲以上,65歲以下,一般健康情況良好。」修正後打破上限,70歲以上仍可捐血,但超過65歲者,應有2年內捐血紀錄;超過70歲者,並應得醫師同意;在下限部分也有放寬,規定捐血應滿17歲,但如果是16歲以上未滿17歲者,只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亦可以捐血。
暫緩或不得捐血情況共22項,包括患有活動性結核病、心臟病、消化道潰瘍出血、腎臟病、感冒、急性感染、傳染病、過敏疾病、須胰島素治療的糖尿病等。針對「與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發生性行為者」的捐血限制,將暫緩期間由2年調整為1年。
另外,草案也重新規範體重限制,改為「除捐分離術血小板、白血球或血漿者,應達50公斤外,其他捐血者,應達45公斤」,不再像過往一般區分男女性體重。
食藥署表示,捐血者健康標準自民國95年發布以來都沒有修正,此次修正就是為了跟上國際標準,另一方面也是因應國內人口老化,希望擴大捐血來源。
食藥署指出,草案將預告60天,收集各界意見,若外界沒有太大異議,預告期滿之後就會儘速啟動公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