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基隆關公告一一四年度將受理基隆港區設立海運快遞貨物專區申請,並自一一四年一月二日至二月十日收受申請文件,有意申請的倉儲業者妥為因應規劃,並依規定向基隆關提交申請案。
基隆關說,財政部修正發布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依該辦法第七條規定,賦予專區所在地海關核准申設或變更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裁量權,基隆關考量基隆港區尚無海運快遞貨物專區,且該港每年來自中國、東南亞進口的高風險貨櫃(俗稱雜貨櫃)多達二千四百只,占全國高風險貨櫃總量八成以上,宜採取與快遞貨物相同的逐件通過X光儀器檢查方式通關,提高通關效率及對管制物品攔查能力。
基隆關說,海關審查專區申設案,已從單一業者各自申請改為於公告所定期間收件,再統一進行審查評比,並依審查小組審查評比結果,決定核准、部分核准或否准業者申設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與通關線數。
基隆關訂定「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審查小組審查注意事項」,供有意申請的業者預先參閱,以利業者遵循並規劃符合海關需求的專區設施及設備,避免申請案因送審資料不完備致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