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4燃氣機組 中火二期環評 激烈衝突中過關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境部環評大會卅日審查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中火二期),歷經四個多小時審查後,雖然環保團體、在地立委與台中市政府均提出擴張天然氣機組將使得總碳排不減反增,以及燃煤機組備用理由不足等疑慮,甚至在發言階段爆發激烈衝突,現場環評流程一度停擺,最後經環評委員討論後仍決議予以通過。

開發單位台電表示,規劃設置四部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五百五十萬瓩以下,加計抽水機房、行政營運生活設施、開關場區與其他附屬設施等用地,計畫面積約為三十四點三公頃。

此次燃氣二期計畫將新建四部燃氣機組(氣三─氣六),並新建四座儲槽及相關附屬設施,燃煤三、四號機組將逐步拆除、燃煤五到十號機組則逐步轉為緊急備用電力設施。

針對六部緊急備用燃煤機組的運作,專用於供電系統跳電、限電期間或其他為維持供電系統正常運轉,每部緊備機組每年累積運轉時數不超過七百二十小時。

環保團體認為,中火減煤反而愈減愈肥,要求本案退回重審。環評現場環保團體與其他登記發言人士對於中火二期的意見不同,在發言階段爆發激烈衝突,環評流程一度停擺。

中市政府環保局長陳宏益說,台電強調施工期每年友善減排空汙總量約十一噸,到了二0三二年總計可減排約六十九噸,但這樣來看二0三二年前根本就沒有所謂增氣減煤,台電報告大有問題,要求台電承諾二0二九年無煤中火,並痛批「第一次看到環評給空頭支票」。

環評委員則認為,要求開發單位承諾二0二九年無煤中火並不恰當,只能評估無煤的可行性,畢竟工程時間會影響減煤期程,可行方法是要求提早規畫減煤、減汙、減碳期程,評估脫煤可行性請台電參酌。

環評委員指出,目前各界互信不足,台電應建立緊急備用啟動的程序,建議要有當地政府參與,並應提出儲氣槽安全評估等,台電需要超前部屬來闡述。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補充,中火從二0一六到二0二一年,空汙排放量已減少了二點三萬噸,中火也是台中市減量最大的固定汙染源,也保證未來空汙放量一定會優於環評空汙容許值。

此案台電承諾補充天然氣儲槽安全設置規劃,及依據台中電廠一、二期及中佳發電廠的啟用情境,呈現各情境燃煤減量規劃,及空氣汙染物、溫室氣體減量情形等,經環委討論後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