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提兩岸條例任公職棄陸籍 白盼討論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提案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擔任公職就必須放棄中國國籍,立法院院會二十二日報告事項中無異議通過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民眾黨不分區排名第十五名的中國籍配偶李貞秀「有機會」因民眾黨內規的「兩年條款」遞補成為台灣首位中國籍立法委員,引發各界熱議。

然而,由於我國與中國之關係特殊,就中國籍者入籍歸化後,若擔任公職並未要求須放棄國籍始得擔任,因此,民進黨立委王美惠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二十一條修正草案,未來若擔任公職,必須先申請放棄中國國籍之規定。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回應,因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有衝突,若已歸化我國的中國籍人士未來要擔任公職,該如何界定清楚,也支持在委員會上討論清楚。以現在兩岸條例的情況下,放棄國籍本來就是選罷法就寫很清楚了,現在就是兩岸條例跟戶籍法確實有衝突,提案後大家就來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