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行政大樓拆除重建工程,二十三日上午開工動土,因大湖鄉沒有托育機構,為因應托育需求,一併規畫利用一樓部分空間設置公共托育中心,預定一一五年十月完工。
大湖鄉公所原辦公廳舍民國六十五年興建,一0三年經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有結構安全疑慮,建議拆除重建,經各方積極奔走,一一一年五月二十日獲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補助一億元辦理拆除重建工程,是繼卓蘭鎮公所之後,苗縣第二個獲最高補助額度的公所。
該項工程原預定一一一年十二月開工,唯因採購爭議,在一一二年四月與原廠商終止契約,並重新辦理設計與工程招標事宜,歷經一年的規畫設計與招標評選,終於在二十三日開工動土。
縣長鍾東錦希望大湖鄉公所團隊如期推動重建工程,讓新建辦公廳舍依預定時程在一一五年十月完工,成為大湖鄉新地標,提供鄉親優質完善的服務。
鄉長黃惠琴感謝縣府協助爭取重建經費及中央的補助,讓老舊的大湖鄉公所辦公廳舍可以拆除重建,啟用後將可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並改善鄉親洽公環境。
新建辦公廳舍規畫興建地上三層、地下一層,總樓地板面積約三千三百八十平方公尺(約一千零二十二坪),委託設計監造暨營建工程經費約計一億八千零三十六萬元,其中,公所自籌八千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