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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州廳整修後 環局等遷回辦公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國定古蹟台中州廳主建築群整修後,原規劃無償交由中央代管,但市長盧秀燕十一日表示,市府討論後,決定遵照民意,「自有保持、自有維護、自有發展」,修復完成後,環保局、都發局均遷回辦公,並保留文化展覽及會議空間,提供民眾使用。
台中市政府行動市政會議移師西區召開,針對台中州廳未來規劃,盧秀燕表示,台中州廳整修經費由中央補助三點八億元、地方編列二點五億元,總計六點三億元,包括環保局、都發局皆在此辦公,整修期間兩個局處將搬遷。整修完成後,前市府原規劃無償交由中央代管,地方民意擔心官署遷移後,將讓舊市區更沒落,市府慎重討論後,決定遵照民意,修復完成後,環保局及都發局皆會遷回,維持原地辦公。
盧秀燕強調,針對台中州廳財產,市府決定「自有保持、自有維護、自有發展」,修建完保留文化展覽及會議空間,提供文化或民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