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114年度(第十二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共計四大構面70項指標,適用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預計於115年4月底前公布114年度之評鑑結果。
第十二屆評鑑修正係依循主管機關公告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年)」、「打造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及轉型ESG評鑑規劃內容,並參考國內外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趨勢、法規、政策及各界回饋意見,總計新增指標9項、修正指標11項、刪除指標14項及調整指標題型4項,以持續促進企業對於各項公司治理機制及永續發展之重視。
證交所表示,為引導公司重視股東權益,強化其創造長期價值之能力,以吸引國際資金挹注,並積極與股東互動,證交所除增修「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參考範例」外,本屆評鑑新增「制定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且提報董事會,並將相關資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指標,期推動公司董事會重視該計畫之制定,並自發性上傳前開專區對外揭露,使投資人了解公司現況與未來規畫;其中,計畫內容可參考證交所出具之參考範例,鼓勵公司就年度資金成本、獲利能力、市場評價與公司治理狀況等進行分析,並闡明其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希望藉此將「提升股東價值」及「治理透明化」內化為企業文化之核心,建構長期穩健且永續的資本市場。
除前開「制定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指標外,為強化公司治理及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本屆評鑑亦增修包括:為鼓勵公司重視氣候變遷議題,並強化溫室氣體等揭露情形,新增「揭露過去一年溫室氣體範疇三類別及年排放量」、「制定環境管理制度」、「制定能源管理計畫」及「導入內部碳定價」指標,並將「揭露2030年減碳目標、策略及行動計畫」列為進階加分要件;另為推動公司重視員工職涯發展,並與員工溝通互動,新增「制定提升員工職涯能力之員工培訓發展計畫」及「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指標;為鼓勵公司重視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新增「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制定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指標;為強化永續相關功能性委員會之職能,新增「設置董事會層級之永續發展委員會」指標等。
證交所近年來持續推動公司落實永續發展,為進一步鑑別上市櫃公司於ESG各面向表現,並提供投資人進行ESG投資決策之參考,已規劃以現行「公司治理評鑑」架構為基礎,於115年轉型為「ESG評鑑」。為順利轉型,本屆已參考國內外政策與趨勢,新增共7項環境面及社會面指標,使「推動永續發展」構面指標與權重持續提升至近五成,期能循序漸進達成轉型ESG評鑑之規劃與目標。
第十二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內容已置於公司治理中心/公司治理評鑑專區(https://cgc.twse.com.tw/evaluationCorp/listCh),提供查閱下載;另,「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查詢(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00sb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