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三十日安排行政院、主計總處與財政部列席專題報告行政院表示:因財劃法修正,一一四年度總預算須重編。根據二十七日出爐的報告,財政部、主計總處均表達,希望立法院盡速審議通過一一四年度總預算案。
財政部於報告指出,有關中央政府預算編列及財政收支劃分,財政部負責中央政府歲入預算籌編、各級政府稅課收入劃分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至於支出及補助制度,則屬行政院主計總處權責。
財政部表示,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三兆一千五百三十四億元,歲出編列三兆一千三百二十五億元,已於一一三年八月三十日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中。
財政部指出,立法院十二月二十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以一一四年度相關稅收預算案數推估,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三千七百五十三億元,但事權並未調整,將對中央施政造成嚴重衝擊。
主計總處則指出,財劃法三讀修正後,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外,由於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依法律義務支出則皆屬依相關法令規定編列的經費,也無法因財政困難直接刪減,減列範圍只能侷限在其他的歲出,嚴重衝擊中央施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