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二十八日說,故宮因為長期被對岸廠商盜版,居然異想天開、想要以註冊「台北故宮」商標方式,以為這樣可以解決盜版問題,殊不知這不但無法解決盜版行徑,更是官方向對岸自我矮化的巨大錯誤行為。要求故宮立刻停止以台北故宮申請商標。
對此,故宮表示,故宮全銜「國立故宮博物院」,歷年參加大陸地區文化創意展會、司法訴訟、各品牌授權、出版品及文創商品都是完整全銜。評估申請「台北故宮」為商標可行性,不是為取代全銜或商標,而是增列「台北故宮」為商標之一,作為阻卻第三方濫用故宮名義使用,原有商標、全銜都完整繼續使用。
黃健豪說,對岸廠商以台北故宮名稱盜版販售,故宮怎麼會認同對岸廠商的矮化名稱與做法,並且要以這名稱到對岸註冊。且不論是否能順利註冊成功,萬一對岸順利接受「台北故宮」名稱註冊,並且以此宣傳故宮自我矮化為地方政府的行徑,難道是民進黨政府同意一國兩制的做法嗎。
黃健豪也說,到十二月,故宮還在找律師、專家學者開會談台北故宮,顯示故宮鐵了心,就是要以台北故宮名義申請商標。這到底是總統賴清德還是行政院長卓榮泰的指示,還是故宮院長的一意孤行,要以自我矮化來打開對岸市場。
對此,故宮說,近年多有中國廠商以「台北故宮」名義販售未經授權商品,甚至以「台北故宮」名稱冒充稱被授權,侵害故宮權益,造成形象及名譽負面影響,為正本清源,故宮委請專業單位評估以「台北故宮」為載示名稱及申請註冊可行性,以免因故宮未使用這名稱而想排除他人使用時,造成採取司法救濟舉證難度。截至目前沒以「台北故宮」名義到大陸地區申請商標案例,也未有這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