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灣浚渫施工變更案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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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昨(十八)日審查大鵬灣國家風景區BOT開發案要求變更浚渫施工方式。有環評委員要求補充岸壁結構影響安全評估,並做水域及海域生態調查等資料,此案審核修正通過。
 大鵬灣第二期開發內容包含遊二區、遊三區(含青洲)及公二區,面積共約一百二十二公頃,原核定工程包括生態教育館、觀光旅館及水上活動區。
 開發單位光宇工程顧問公司表示,主要變更項目為新增機械式挖泥工法與土方來源變更。原規劃海上接浮管排沙浚渫的方式可能會造成航行安全問題,因此改為抓斗、鏟斗的工法,作業範圍僅侷限在計畫區域內,不會對灣外水質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