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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洞吞車未獲國賠 業者市府抗議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二0一八年八二三水災時陳姓業者從中部到台南支援協助清理廢棄物,但因豪雨道路坍塌,車輛被路面大坑洞「吞噬」,請求國賠未成立,二十二日由國民黨副秘書長謝龍介偕同至市政府抗議。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全案進入司法程序,若當事人對判決有意見,可依法提起上訴。
陳姓業者遞送陳情書給環保局,高呼「救災第一、求償無門」。他表示,當時抱持救災為先心態來協助,可是因一輛載運廢棄物的車斗故障,才另派一輛抓斗車來協助,豈料抓斗車收工途經安南區城西焚化爐旁道路時,路面突然出現坑洞並將車子「吞沒」。
他說,由於泡水導致引擎、電腦儀器損毀,整輛抓斗車只能報銷,而且車子貸款尚未還清,損失四百多萬元,但申請國賠求償卻遭拒。
對此,環保局表示,該車行車輛行經城西掩埋場連外道路陷落申請國賠案,經台南地院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判決,係因連日豪雨沖刷路基導致,環保局對該路段路面管理並無欠缺,業者要求給付四百九十四萬餘元經地院判決駁回。業者如對判決有意見,應於規定期限內提起上訴。
環保局並強調,該車輛是因另一車輛故障請求而前往城西掩埋場協助該車修復,並非環保署或環保局委託前往執行業務。平時該局人員皆定期於掩埋場周邊道路進行環境巡視及路面清潔,於事故前一天巡視路面及周遭環境並無異狀,而事故當日掩埋場人員下班離場前,道路仍可順利通行,相關人員並無怠忽職守等的缺失。
謝龍介則說當時的代理市長李孟諺曾在議會承諾「市府會概括承受。對此,謝世傑回應指出,環保局將調閱當時議會質詢內容,瞭解是否有承諾及承諾到什麼程度,必要時於二審時於法院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