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藝人祝釩剛今年四月遭警方臨檢,查獲涉嫌持有大麻油電子菸,警方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檢方偵辦。台北地檢署二十日偵結,考量他認罪,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必須自費進行戒癮治療。
祝釩剛係男子團體「一八三Club」成員,曾於民國九十六年間涉嫌吸食大麻遭強制勒戒,後來又於一0二年間涉嫌持有五公克多的大麻菸草遭警查獲,因未驗出毒品反應,獲北檢緩起訴。此次再次持有大麻油,是他第三次惹「麻」煩。
台北市保安大隊四月十三日深夜在台北市建國北路、農安路口處執行攔查勤務,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上前攔查後在男子身上發現電子菸用的大麻油,經查為祝釩剛。
警方將祝男帶回調查後,次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定他涉犯毒品罪嫌,諭令五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時,祝釩剛表示持有的大麻油是供電子煙使用,也坦承施用大麻,與尿檢結果相符。檢察官考量祝已認罪,且願意自費接受戒癮治療,昨日給予緩起訴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