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腳燙爛 警查是否家暴

425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永康區四歲女童雙腳燙傷半個月無法走路,被質疑家暴虐童案,引發各界關注,除了社會局強制介入外,警方廿八日依家暴傷害罪嫌將女童的繼父生母移送地檢署。這件虐童案之所以被發現,是女童受傷照被PO上網,且女童外婆與女童繼父為了女童管教問題引發口角報警,警方到場處理才看到。
 網友廿七日在臉書社群PO出一名四歲女童雙腳嚴重燙傷潰爛敷藥照片,引起大批網友憤怒,進而肉搜女童父母撻伐。
 女童主要傷勢在雙足和背,二度燒燙傷,目前收治在一家醫學中心燙傷中心,女童在回應親友詢問時,天真回稱腳會痛痛,疑似遭繼父及母親動手虐傷。
 永康警分局傳喚女童繼父及生母調查,其父母原本供稱,女童兩週前自己在浴缸玩熱水不慎燙傷雙腳與屁股,事後只前往診所購買成藥敷藥,但警方發現他們對於女童受傷的經過,有多處疑點無法交代清楚,認為他們仍有諸多保留。
 台南地檢署指揮永康分局偵辦,檢警及社會局發現女童曾經在二0二0年三月經警衛社政系統通報,遭不當管教,屬於體罰過當,但未達虐待程度,由社會局開案輔導,迄今仍列為保護案件。廿八日中午再進一步到女童住處作深入查證,並對繼父與生母說法進行比對,繼父才坦言,係因女童不服管教,才以熱水燙傷女童屁股及腳部,懲罰女童,事後又未立即就醫才導致傷口潰爛,有虐待及嚴重疏忽照顧情形。
 據了解,女童家中經濟不佳,女童的直系尊親屬曾對外透露,女童早晚都被繼父跟媽媽毆打,早上媽媽打完,晚上換繼父打,這名尊親屬看見女童傷勢後要帶女童就醫,卻遭到女童繼父阻止,甚至報警將她趕出家門,讓她很焦急。永康分局轄區派出所廿七日接獲報案,案由是女童外婆與女童繼父,兩人為女童管教問題引發口角時到場處理,親人和警方看到女童傷勢立刻將她送醫院治療,後續由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安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