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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判決 市府:遺憾 陳:歡迎上訴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府針對反南鐵東移自救會會長陳致曉所提起恢復名譽民事訴訟案被駁回。市府表示,面對有心人的刻意詆毀,司法雖未能還給市政團隊一個公道,但市府團隊秉持追求更好持續推動市政建設的用心不會改變,收到決判書後將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陳致曉則回批,民進黨的言論自由就只是國王新衣。
市府表示,陳致曉一0七年在「風傳媒」網路投書,以「陳致曉觀點: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為題,文章內容對市府都市發展局、地政局、文化局及經濟發展局等機關的相關施政作為有不實陳述,誹謗南市名譽。
市府指出,對於陳致曉的不實陳述若不尋求司法途徑加以制止,恐衍生公務員不敢勇於任事之寒蟬效應,影響市政推動,最終受害者仍為市民。所以不得不藉由訴訟手段,透過司法加以澄清,還市府團隊及公務員清白。
陳致曉則表示,由於市政府對其提出自訴刑事與民事訴訟,使他成為台灣有史以來第一位遭政府以「誹謗罪」提起告訴的公民。訴訟進行年餘,刑事訴訟在今年二月宣判南市府敗訴,民事訴訟在今日再宣判南市府敗訴。
他表示,市府提告的原因主要是想藉其人頭達到「殺雞儆猴」、箝制公民言論之效。民進黨嘴上聲援中國的人權、言論自由,卻否認他們統治下公民的言論自由。如果南市府真的如其新聞稿中的無辜,期待南市府再上訴,讓這些訴訟繼續凸顯民進黨捍衛人權與言論自由的虛偽。更期待同樣涉及官商勾結土地開發的未來監察院長陳菊對南市府「以民脂濫訴」進行糾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