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可受公評 陳致曉投書 市府敗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反南鐵自救會領袖陳致曉兩年前撰寫「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一文批評市政,被台南市政府一狀告到法院,請求恢復名譽。台南地院廿九日做出判決,認為陳撰寫內容乃可受公評之事,駁回市府的聲請。
 二0一八年十月十五日,陳致曉以「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為題投書媒體,文章內容提及之萬國通路產業園區土地變更等事項,總共內容羅列十二點指控市政措施。台南市政府認為陳指控不實,且刊登的媒體已向市府道歉,陳在未經查證下而作不實陳述,已侵害市府名譽權,請求陳為回復市府名譽之適當處分,包括陳致曉應於平面媒體全國頭版刊登道歉聲明一日,或將之發表於風傳媒二十日,或於被告個人臉書網站公開供不特定人閱覽至少二十日。
 陳致曉則認為,其投書時間是在台南市第三屆市長選舉競選期間,評論對象為前任市長及其執政團隊,而非現任團隊。又文章內容乃轉述當時另一候選人林義豐競選團隊之陳述,他身為台南市民,關切市長競選人將對前任市長或可能接任者如何採取後續行動,乃事理之常。
 判決指出,言論自由與個人名譽之可能損失常有所衝突,但兩相權衡,言論自由顯然有較高之價值,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尤其面對公眾人物或就涉及公眾事務領域之事項,更應如此。陳致曉文章乃係針對當時市長候選人林義豐所發表,並非針對台南市政府所為;又所提及之萬國通路產業園區土地變更等事項,為市府近年來所執行之重要市政,乃可受公評之公共事務,本應受市民監督,市府應以最大程度之容忍接受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