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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韓東南亞泡麵檢驗 全過關

消保官抽查市售十款進口泡麵防腐劑及抗氧化劑含量。(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因新冠肺炎疫情,泡麵成為民眾家用糧食主要選擇之一,其成分安全與否至為重要。台中市政府消保官採樣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韓國、印尼等國家產製共十款泡麵,檢驗業者是否在製作過程中添加不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物質,結果顯示「防腐劑」及「抗氧化劑」含量全數合格。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這次查核商品包裝標示外,也委請專業檢驗機構,依據衛生福利部修正施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針對泡麵「麵體」檢驗「抗氧化劑」含量,泡麵「調味粉包(油包)」檢驗「防腐劑」含量。
 檢測結果,泡麵包裝標示均合格;調味粉包(油包)未檢出含有防腐劑;麵體的部分,九款產品均未檢出含有抗氧化劑,僅其中一款印尼進口的乾撈麵,含有0.02g/kg(即十萬分之二)微量第三丁基氫醌。
 法制局請這款產品進口商所在地的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認為該產品的外包裝成分已標示麵體含有棕櫚油,麵體雖經檢出抗氧化劑「第三丁基氫醌」0.02g/kg,但含量遠低於我國准用於油脂的限量標準(0.20g/kg),推定麵體檢出的第三丁基氫醌,是來自油炸麵體所用的棕櫚油帶入產品中,而不是直接添加進產品所導致,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規定,仍在法律容許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