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匯台 11天暴增54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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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財政部十日提醒,海外資金專法首年優惠申請期限將在本週五(十四日)截止,台商企業只要及早提出申請,且用於實質投資,稅率最低僅百分之四,較一般所得稅制適用稅率百分之二十優惠;日前財政部已定調,專法首年稅率優惠將不會再延長。
 財政部表示,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自去年八月十五日施行,實施以來,已吸引近新台幣二千億元境外資金申請匯回,帶動近四百七十億元投入實體產業。
 根據資料,截至七日,專法申請件數達八百六十五件,金額衝高至一千九百七十三新億元,距上次統計僅隔十一天,立即暴增一百六十件、五百四十五億元。
 財政部說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是因應近期國際經濟情勢轉變,及引導資金回國投資促進產業發展所提供之限時租稅措施,施行二年,於第一年申請且在核准期限內,將境外資金或境外轉投資收益,匯回存入外匯存款專戶者,由受理銀行按稅率百分之八扣取稅款,第二年提高至百分之十,若實質投資,稅率可再各減半、至百分之四及百分之五。
 也就是只要趕在今年八月十四日前提出申請,且用於實質投資,首年稅率最低僅百分之四,較一般所得稅制適用稅率百分之二十優惠。財政部表示,個人及營利事業,可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或登記地國稅局提出申請,免依一般所得稅制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