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憂花下的故事

 ■黃耀星
〈一〉忘憂花

 那麼久了,我還時常想起這件事來。
 那年冬天,我從深山裏回來,帶回滿山的悲悽和蒼涼。我最疼愛的妹妹去世了。我完全陷於絕望的境地。短短的時日裏,我已形容憔悴,身體孱弱不堪。我很少去上課;即使去了,去的也只是軀殼。日日夜夜,我將自己緊關在蝸居裏,讓歡笑關在門外,讓痛苦鎖進心扉。
 那一天,我又陷入恍惚的境地中。我雙手抱著腦袋坐在床沿,一任苦痛侵噬我脆弱的心,竟連他們站在門口亦毫無所覺。
 不知他們站了多久,我才漸漸感覺到門口透進來的陽光。我抬起頭來,發現已是傍晚。溫柔的夕陽,使陰慘的寢室明朗了許多。
 「我們打開你的房門,在門口站了許久了,你還一無所覺。」他們笑著說:「我們剛從農場散步回來。也許你沒有發覺,農場現在綠得好可愛。」
 他們是一對情侶;是我的朋友。
 我望著夕陽出神。「多久沒有陽光進入我淒冷潮濕的心呵!」我想:「今後我的日子還會有晴天嗎?也許不會有了吧!」多令人不敢想像啊!
 她說:「你知不知道有一種花叫忘憂花?」
 我只有苦笑。
 「剛才我們到農場散步,決定要摘一朵忘憂花送你。」
 她遞給我一朵花,花瓣粉紅色,而且很小,是到處可見的,酢醬草開的花!
 我感到有點迷惑。
 但他們對我笑得很真誠。我頓然感覺喉頭被什麼東西哽住了。
 我很感激他們用心良苦。我將那朵花夾在我喜愛的書頁裏。
 日子過去了,我仍無法忘憂。我想我一輩子都無法忘憂。但那麼久了,我總時常會想起:是那一天,他們為我陰暗的寢室和淒冷潮溼的心,引進些許陽光。

〈二〉文章刊出了

 「忘憂花」這篇文章,是我在軍中服預備軍官役時寫的。文章刊出的時候,我並不知道。當時在戰車營的我,正參加南北師對抗的演習,部隊駐紮在王田一帶。那個午夜,連輔導長從北部營區辦完事,順便把郵件帶了下來。
 我在路燈黯淡的燈光下,展讀大學好友惠長的來信。在聯勤總部服預官役的他說,午夜聆聽一個節目,廣播小姐朗讀一篇篇動人的短文,並配上優美的背景音樂,非常吸引人。當他聽到節目主持小姐報出作者的名字,竟然是我時,真是令他激動得不能自己。從他的來信,我這才知道,「忘憂花」已經在一九七二年六月十九日的「台灣新生報」副刊刊登出來了。

〈三〉忘憂花情侶

 送忘憂花給我的那對情侶,也是我的好朋友。
 老許與我大學同班,滿臉鬍渣,又高又瘦。也許是太高的緣故,背顯得有點駝。他詩寫得很好。大三上學期,他這個不是文科的學生,接手校刊的總編輯,也硬是把我的名字,列入了編輯人員的名單裡。他的全力投入校刊工作,使他在兩年任內,我們都獲得了全國大專院校的校刊比賽第二名。
 有一天,他對我說,系裡有個新生,長得美而有氣質,文章也寫得很好,他正在追她,要我陪他一起去女生宿舍找她。在那個年代,男生常到女生宿舍去等心儀的女孩,男生戲稱是「去站崗」。我對老許說,站崗的這種事我是不幹的,因為我覺得怪彆扭的。
 他沒有勉強我。有天下課,他邀我跟他一起在校園裡漫步。我們在情人道上,碰見了小方。原來他們是約好的。
 就這樣,他們的感情直線上昇,而我,因為老許的關係,跟小方也成了熟朋友。
 我們大學畢業了,要去服兵役。老許是比我們早一年先考上一所大專,然後才重考到我們班上,因此他是按照舊制,直接當預備軍官,而且只需服一年的兵役。而我畢業時,由於制度的改變,大學畢業生必須經過考選上榜,才能當預備軍官,而且還要服役兩年。在我快退伍前,我的部隊正好駐紮在台北附近,惠長找了一個星期天的晚上,騎了摩托車到我的營區,載我去探望早我們一年退伍的老許和太太小方。
 老許和小方看起來很恩愛。只是私下老許有點不安。他偷偷告訴我說,小方那擁有一家大飯店的母親,決定要投資移民美國,還要小方也一起去。
 我有點不明白的問道:「你們不是已經結婚了嗎?」
 他沒有對我說清楚。現在想來,當時他們雖有喜宴,卻可能是為了移民的考量,並沒有去做結婚登記。
 我們道別時,小方對我說,她想先到美國看看。

〈四〉老許

 服完預官役,我考上了研究所,繼續唸書。
 有一天,我突然收到老許的長信,提到小方告訴他,將留在美國,不再回台灣了。他已經好多天沒睡了。他說:「小方一直也把你當成知心朋友,你幫我寫信勸她回來吧!她會聽你的話的。」
 我知道這是絕望者的當局者迷。如果連她最親密的先生都挽不回她的心,她又怎會聽我的話呢?但身為朋友,我還是應了他的要求,寫了一封信給小方。當然,信是有如石沉大海了。
 一兩個星期後,老許說要南下來看我。我到旅館去見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他,竟是如此的憔悴。他兩眼紅腫,滿臉的絡腮鬍子都沒有刮。他說這些日子一直失眠,只能拼命寫詩。他把詩拿給我看,字字情真意切,感人至深。但我更擔心他的身體。我說,試著好好睡一覺吧!他說他沒法睡,問我今晚能不能留在旅館,陪他聊聊?
 我靜靜的聽他傾訴,也儘量當一個心理輔導者,盡一個身為朋友的責任。也許是他已經太累了,也可能因為他能完全傾訴心中的苦痛,到凌晨的時候,他終於平靜的入睡了,而我卻是睜著眼,一直到天亮。
 我不知老許受了多少的煎熬及掙扎,才接受了小方不再回來的這個事實。

〈五〉查無此人

 在我準備出國唸書時,老許已經結婚。我在整理抽屜的時候,無意間發現當年他留給我的,小方在美國的地址。我把地址帶到美國,找個時間寫封信,寄給了小方。但那封信被退回來了,說是「查無此人」。
 我寫了一封信給老許,說我試著與小方聯絡,但她已經不住在那兒。
 老許回信說:「請不用再為我試著尋找小方了,我已經是個結了婚而且有了小孩的人,我現在需要的是平靜,因為我的家,已再經不起風浪。」

〈六〉再相見

 老許的事業做得不錯。
 我有一年返台,他作東請了一些同學在台北聚餐。飯後,他告訴我說,他見過小方了。我很是驚訝,問他是什麼時候見到的?在何處見到?
 他說一九八四年的奧運在洛杉磯舉行,他去看了。有一天,他到一家中餐廳吃飯,看到兩位婦女坐在另一桌。雖然她們顯得蒼老憔悴,但他一眼就認出,那是小方和她的媽媽。從她們的穿著和神態看來,顯然她們過得並不好。
 老許吃過飯,在結帳時,順便將小方那桌的飯錢也給付了。正當他走到停車場準備上車的時候,小方的媽媽從後面趕過來道謝,這才認出是老許。
 小方的媽媽說,她們對過去的事,感到非常後悔。
 老許說,他已經成了家,是有幾個小孩的人了。
 老許望著我好一會兒,接著說:「小方和她家人的餐館以及其他事業,在美國都失敗了,住宅及店舖也都賣了。她後來嫁給一個墨西哥裔的美國人,婚姻很不美滿,生活也很潦倒。那年你在美國寄信給她的時候,她的房子已賣了,她們也早已不住在那兒。這些,都是她媽媽告訴我的。」
 人世間,各種悲歡離合,天天都在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