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弟車被偷刺死人 男二審判9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黃堃翔發現吳姓少年騎乘他弟弟的機車,上前質問少年後兩人發生拉扯,竟持摺疊刀刺入少年的左胸致死,黃男事後向警方自首。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將他判刑七年十月,台灣高等法院三十一日改依殺人罪判刑九年。

去年十一月十七日晚間,黃男(二十歲)與蔡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時,發現吳姓少年騎著他弟弟的機車,懷疑機車遭竊,隨即尾隨到三重區富貴街、吉祥街口時,上前質問吳男為何會騎他弟弟的機車。

由於黃男對吳的所說的機車來源有所質疑,兩人因此發生拉扯,黃男竟持持摺疊刀朝少年左胸刺殺,導致少年因出血心因性休克不治。黃男發覺闖禍,隨即向警方自首。

高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有行凶動機、犯案凶器、攻擊部位、下手力道等,絕非不慎刺中,應該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應成立殺人犯行,昨日改依殺人罪將黃男判刑九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