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政府地政局二十五日公告辦理一一0年第一批市有耕地放租作業,共計十五筆市有耕地供民眾承租耕作,受理放租申請時間於二月一日至二月二十三日止,租金計收標準按台南市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出租辦法為該筆土地面積公告地價之千分之十五。
地政局表示,由於市政府地政局經管各轄區之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眾多,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請地政局需持續定期辦理市有耕地放租作業,以增進土地之使用,避免土地閒置浪費,促進地盡其利。
本次放租提供山上區二筆、新營區一筆、柳營區二筆、後壁區一筆、佳里區二筆、歸仁區二筆、南化區二筆、善化區二筆、仁德區一筆等。
局長陳淑美表示,放租之土地係屬耕地,僅能作農業使用,需留意農業及使用管制相關規定,以免違規使用受罰,歡迎如有符合資格及承租意願之民眾於公告期間內向地政局申請,相關資訊可至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