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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違職安、勞基法 去年裁罰逾3千萬

市府勞工局公布去年違反勞基法和職安法排行榜。(記者陳佳伶攝)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勞工局統計,去年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和職業安全衛生法,總計裁罰超過三千萬,其中,分別以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未設置符合規定的安全衛生設備和措施,為違反法條排行榜之冠。

勞工局職安健康處統計,去年對轄內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罰五百七十五家、八百件,罰裁金額二千六百五十二萬元;前五大常見違反的法條排行榜分別是延時工資(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出勤紀錄卡未詳實逐日記載到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依規定給例假、休息;延長工時超過法定標準;假日出勤未加倍給付工資為前五大常見違反法條。

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方面,針對目前授權的八大工業區的事業單位實施職安衛檢查,違法裁處九十九家、一百一十二件,罰款四百四十三萬元,其中,以未設置符合規定的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高居第一;其次是發生職災未在八小時內通報勞檢單位。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今年將針對違法態樣加強宣導,促使事業單位守法。勞動部已將今年列為營造業減災加強年,將強制發生職災的雇主參加訓練,同時要求施工人員施工前取得施工安全認證保障勞工安全。

職安處代理處長陳美顏表示,去年廣辦勞基法宣導,去年違反勞基法件數較前年減少二百多件顯示宣導有成效;職業安全衛生方面去年裁處件數較前年成長一倍,主要是配合中央採勤查重罰檢查策略所致,今年將持續精進宣導、輔導和檢查策略以降低違法,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