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共有五十三座河濱公園球場,但卻長期被各協會或團體以認養、比賽等不同名義租借占用,甚至有想使用的民眾還曾被趕。台北市政府體育局為遏阻此一現象,將自3月起把球場改成收費制,就連夜間照明也要收費。
體育局表示,新制三月一日上路,適用於全市五十三座球場,收費分場地使用費及照明費,若夜間使用場地需要燈光照明就要加收費用。收費標準依運動項目而有不同,如棒壘球場使用費每小時新台幣二百七十元元、夜間加收照明費每小時四百元;十一人制足球場每小時二百六十元、夜間加收照明費每小時三百元;五或七人制足球場每小時收費一百九十元、夜間加收照明費每小時二百五十元;橄欖球場白天收費二百四十元、夜間加收照明費每小時二百五十元。
體育局指出,四月會另外建立好照明設備租借系統,可用悠遊卡付款,租借人當場刷卡燈就會亮,既方便也環保;在系統建置的過渡期,一律都在場地租借系統付費,場地開放時間,有照明的場地為上午八點至晚間十點、沒有照明設備的場地則為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