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教育部三日宣布高中以下學校,一0九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延後四天至二月二十二日開學。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四日指出,整體學習天數不變,人員調度、學生學習進度及課程安排不受影響。
教育局說明,開學前各校將加強校園清潔消毒、整備防疫物資,二月十七日至二十一日消毒期間,校園暫不開放;另為照顧高中以下弱勢學生,市府盡速採購二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安心午餐券,農曆年前由各校通知學生領取;另外,延後開學期間,家長若需照顧十二歲以下學童或國高中(含五專前三年)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子女,家長一人可請防疫照顧假。
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補習班及課照中心於寒假期間正常開課運作,師生於室內、外,應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市府要求各校開學典禮取消辦理,當天改以廣播、視訊或書面方式於各班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