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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蒲遷村報喜 祭三大優惠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經市府與經濟部多次協商並與當地里長及議員溝通、參考各界意見後,五日公開並舉行說明遷村計畫三大優惠、六大配套等內容。
林欽榮副市長表示,大林蒲遷村是依據行政院一0八年十月核定之「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未來大林蒲民眾將遷到鳳山與前鎮原紅毛港遷村剩餘土地,與台糖區段徵收土地,市府提出的遷村計畫除了原本住商區土地一坪換一坪原則不變外,也首創全國先例,提出農地、公保地以市價加四成補償、房屋無論是否合法皆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與發給十至二十五%拆遷獎勵金,以及宗教設施優先選地、專案估價補償等三大優惠,就是要為市民爭取最好的遷村條件,讓鄉親可以有共識,甘心歡喜遷過去,而中央已原則同意,因此特別向鄉親報告這個好消息。
都發局長楊欽富說,六大配套內容包括發給弱勢戶遷移救濟金、配合搬遷者發給十二個月房租特別津貼、購地者提供專案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鳳鼻頭漁港漁民交通補助、攤商營業損失補貼與農產物收入損失等,此外,針對住商土地面積較小的畸零地主也提供有增購土地等配套方案。
楊欽富說,為凝聚大林蒲聚落居民情感及鄰里關係,遷村後,安置地區分為六區,並得沿用原沿海六里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