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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們因疫情影響居留? 移民署:境管期不納計算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針陸籍子女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台,導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須在台居住逾一百八十三天要件,將影響其後續申請專案長期居留及定居時程,移民署二十三日表示,根據內政部公告的彈性處理原則規定,在管制入境期間將不納入計算,管制前、後在台停(居)留期間視為連續不中斷。

移民署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疫情期間管制部分外籍人士入境,這些人士因疫情因素無法返台居住連續一定期間,導致無法符合在台停(居)留連續二年或四年,且每年合法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要求,恐將延後申請專案長期居留或定居時程。

為保障相關人士在台居住及身分權益,內政部去年十二月即邀集大陸委員會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並在二十三日公告「大陸地區人民因疫情因素無法返台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在台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要件處理原則」,管制入境期間不納入在台停(居)留及居住期間計算,管制前、後在台停(居)留期間視為連續不中斷;扣除管制入境期間,管制前、後在台居住期間加總,每年仍必須在台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

如依內政部新公告的彈性處理原則,自今年一月一日入境,等到七月三十日,住滿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且實際在台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即可提出定居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