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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大潭藻礁行政訴訟 環團敗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挽救桃園大潭藻礁,環團指控副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時,干涉中油在大潭藻礁域場興建天然氣接收站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程序,以審查結論有重大瑕疵為由提訟撤銷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原處分無違誤,二十三日判決環團敗訴。
桃園市觀音區的大潭藻礁是全世界少數僅存的「現生淺海藻礁」,養育近海百種海洋生物,中油在大潭藻礁域場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團認為恐破壞生態,提訟要求撤銷原環評的行政訴訟。
環團主張,七名機關委員有偏頗等迴避事由,如中油前董事長戴謙、農委會代表李退之,都是賴清德台南幫人馬,勢必受賴的指揮而偏頗,前環保署長李應元則被要求親自主持會議,顯示賴干涉其中,程序有重大瑕疵。
環團指出,觀塘工業區開發案的開發範圍位於新藻礁保護區五公里內,該處同時存在保育類野生動物棲息,如台灣白海豚、小燕鷗、柴山多杯孔珊等,已違反環評作業準則、野生動物保育法等多項規定。
行政法院表示,環團只憑媒體報導、環保署前副署長詹順貴的辭職聲明等,認定七名機關委員有迴避事由,不可採信;且環評委員具獨立性,不受環保署指揮監督;此外,環評報告已依規定經調查、分析、審查,程序沒有問題,判決環團敗訴。本案仍可上訴。